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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在中医院隆重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4月11日上午9:00,明光市在中医院隆重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引导全社会凝聚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合理、规范使用,一体推进不想、不能、不敢违规违法套取医保基金长效机制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张艳,市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医保局、卫健委纪检组长,市医院、市中医院、17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定点药店的相关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全体人员和医护人员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本次启动仪式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陶继亮主持。

张艳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站位,全新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保基金更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是开展基金监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医疗保障系统、各有关部门、各医药机构的共同职责,遵守《条例》是全社会、是每一名参保人员的共同义务。二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宣传月各项工作任务。学习上要入脑入心。各医药机构要采取开会集中学、座谈交流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坚持学原文、深入学、学到位。学习中要坚持以案示警,真正学出遵守《条例》、运用《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培训上要精准到位。宣传上要全面开花。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屏、微信、网站等多种渠道,以广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作为主要宣传场所,实现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社会环境。三要压实责任,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一场持久战,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监管部门要同向发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构建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医疗医药服务行为,加强行业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各医药机构要制定完善自律公约,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行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不断提升医疗医药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当好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

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玉林作出倡议和表态,指出医院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加大职工培训及群众科普,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夯实基础。随后市医院潘村分院、济生堂大药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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